勞基法修法三讀通過,你最不認同哪項調整?















7休1改為14休2,勞工可以連12天都上班。











16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輪班間隔「原則」為11小時,但是協議可縮短為8小時。











29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每月加班時數上調為54小時,加班費核實計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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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特休假當年未休完可延至次年,次年度未休日數再發給工資。











2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休息日加班費改「核實計算」,改成加幾小時給幾小時加班費。











6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總計 55 票。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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